《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关于规范接处警工作的规定》的解读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3-03 16:26:20 【字体: 】为规范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执法活动,使经侦执法办案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三个当场的要求,拟制定“规范接处警工作的规定”,供经侦支队内部执行。
《规定》共5条,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经济案件的报案由支队值班人员统一接待,报案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控告材料到支队进行报案。值班人员根据举报内容涉及的经济案件罪名要求报案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且不限于案件涉及的合同(协议)、银行流水、收付款证明、公司证明文件、会计账簿等。
2、明确经侦支队内部对报案材料的处理流程。支队一、二、三、四大队是具体办理案件的业务大队,五大队是执法监督大队,负责对案件的侦办进行全程监督和法律指导。
3、明确责任追究方式。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贵州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