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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01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6-18 11:20:00 【字体: 】

张发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贵阳市“公、检、法”建立联动执行配合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积极为“强省会”行动提供法治保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判决、裁定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法制部门与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检察官和法官就建立“联动执行配合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梳理了相关的文件支撑以及执行情况,就下步工作的推进交换了意见。

一、文件支撑情况

为了解决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的现实问题,2019年10月3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筑中法〔2019〕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13种情节严重情形,确定了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侦办机关,检察机关一部为案件的审查、公诉、监督机关,人民法院为审判机关,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实施意见》具体规定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的证据规格和侦办、刑事诉讼流程以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等内容,对拒执行为的打击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实施意见》印发以来,作为配合单位,至2024年6月14日,贵阳市公安机关接到不少各级法院移交和公民举报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共立案侦办了53件拒执案件,很好地维护了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性。同时,各级法院作出的司法拘留,也在公安机关的管理下得以执行。法院执行部门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执行对象的相关数据,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但是,《实施意见》只规定了公、检、法的协同配合机制,经过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明显感觉仅靠公、检、法的力量并不足以彻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而是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才能极限压缩“老赖”的空间,突破执行难的屏障。如何使更多的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其中,这涉及到进一步完善机制。

二、机制完善情况

意识到公、检、法的力量稍显单一,中共贵阳市委平安贵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认真的调研,拟写了《贵阳贵安关于加强执源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意在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执源治理,减少拒执行为的发生,改善执行环境。该稿件自2024年1月12日印发后,面向社会机构广泛征求了意见。

该《实施方案》把市、区(县)各级执法司法机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等27家单位纳入到成员单位之中,使原有的公、检、法三家机制得到了极大的充实和壮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力争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对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应当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实施方案》拟采用专班运作方式,直接指向执源治理。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在工作中保持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保障到位,宣传及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发动和强化督查问责等方面。通过《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市委对执行难的问题已经有了充分的考量,从更高的层面,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以开展执源治理破解执行难的问题。经过了解,该《实施方案》已经完成意见征求,正在作修改,尚未印发。同时,省高院也在制定相关的实施内容,待正式印发,贵阳市乃至贵州省的执行环境一定会有所改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参考您的建议,进一步强化与检、法的协作机制,同时会同更多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以及个人,打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大力为我市判决、裁定执行问题献计、献策、献力。希望您和我们共同见证执行难问题的逐步解决。

以上答复当否,请指正。

贵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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