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04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1-08-20 17:15:00 【字体: 】熊昌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的建议》要求,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通信事业的不断发展,使用手机的人越来越多。移动通信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和监管的漏洞进行诈骗、污蔑、骚扰他人带来机会。他们在通信网络上大肆散布手机中奖、声讯电话进行骚扰。目前,人们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五花八门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骚扰电话等移动信息服务领域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泛滥,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骚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所以政府各部门有必要综合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出重拳对电话骚扰、短信骚扰进行打击和治理,共同维护社会信息安全和有序通信秩序,还广大市民安宁文明的生活。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专门的规范通讯行为的法律法规。对未经机主同意擅自泄露或买卖机主信息的行为,对杜绝心怀不轨的人想通过钻法律空子来谋取利益,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的骚扰行为,对利用电话和短信进行诈骗行为的加大整治力度,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
二、电信部门加大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
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化管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大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大力支持软件开发公司,多开发一些更为安全有效的骚扰电话和短信拦截软件。
三、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宣传力度
通过涉网违法犯罪侦查防范中心牵头组织全市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防范工作,进一步深化宣传引导,将宣传引导防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会同宣传部门和广大媒体建立常态化新闻宣传机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预警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同时引导公民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避免轻信或轻易将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重要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积极防范各类信息泄露和诈骗犯罪。
四、针对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窃取、非法买卖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和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将继续并加大打击力度针对侵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交易数据等各类网络犯罪活动,抽调专门力量全力开展线索分析和指挥协调工作,深挖犯罪团伙和幕后组织人员;同时由公安机关牵头,政府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进行专项治理打击,研究出可持续性的治理方案,形成常态化管理。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必须继续加大对公民信息的保密力度,加大力度维护数据库安全;大数据委应加大对其管辖的互联网、数据公司的管理力度,确保信息安全,确保信息保密;银行机构应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大数据安全保护,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对银行机构的大量数据做到全天候安全维护;房管局应加强对房地产公司数据信息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对管理数据信息的房地产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数据信息保密培训,并加大指导和督导力度。
五、成立专业队伍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在统一领导下,通过涉网违法犯罪侦查防范中心建设,找准工作着力点,全面提升涉网违法犯罪侦查防范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资源整合、手段融合、功能齐全、服务实战”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完善专项打击,精准防范、全覆盖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目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