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地人在贵阳如何办理居住证?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2-14 15:26:53 【字体: 】答:网民您好! 为更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意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于2020年8月10日向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下发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对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贵阳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予受理。”
一、办理材料
《规范》第十四条明确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时,应当场填写《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提交以下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凭证、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 登记凭证遗失的,通过社区警务工作平台核查;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实有人口平台登记记录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规范》第十五条第三款强调系统登记未满半年,通过提供居住地址、就业、经商、就读等证明材料符合提前申领居住证条件的,社区民警要认真核实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系统,由户籍民警审核后,办理居住证。
二、办理地点
流动人口的信息登记、录入,居住证的申请办理均在居住地派出所进行。
三、办理时限
《规范》第十七条明确,派出所7个工作日内凭申领人的《居住证领取凭证》发放居住证。
四、收费标准
《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为公民办理居住登记、签注、信息变更及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